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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宜宾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1)

2015-04-18来源:本站采编

一、遴选职位名额

遴选职位名额共29个,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宜宾市市级机关、县(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本市已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具体要求见职位计划表);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特殊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具体要求见职位计划表);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4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到遴选单位现场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 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简章”、“填写说明及要求”等,了解遴选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15年宜宾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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