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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4-1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员4名,绵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科员5名。

二、选调范围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选调范围:全省范围内的公务员;绵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人员选调范围:全省范围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资格与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食品药品监管及稽查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1981年4月17日后出生(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到1976年4月17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药品、卫生、生物、化学、法律和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

(六)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入人员的基层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其中从乡镇调入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有较丰富的一线执法办案经验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七)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选调需具有公务员身份;绵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人员选调需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八)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九)有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4月30日17:00止,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4)《绵阳市食药监局公开选调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文章和获得的荣誉等);(5)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近期生活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带电子版照片)。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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