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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2015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公告(1)

2015-04-1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关于人事调配工作的暂行规定》(岳委发[2003]11号)、《中共岳池县委办公室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上挂(抽用)、调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岳委办[2011]124号)精神,结合我县县城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县乡镇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公开考调82名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岳池县2015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县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试用期人员除外)。

三、组织形式

整个考试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考调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组织、统一录取的原则

五、报考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试用期考核为“不确定等次”者,如能按期转正,视同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5日后出生)。

(三)报考初中各学科的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小学学科的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报考教师必须为2012年秋季及以前在岳池县内的在职在编教师。

(五)报考小学各学科的教师具有所报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2013年9月以来任教小学或初中学科;报考初中各学科的教师具有所报专业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从2013年9月以来任教初中学科。

(六)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的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七)报考教师所教统考学科的教学质量近五个学期(2012年9月至2015年1月)小学在本校(不足三个班的在本乡镇或督导责任区<含原学区>)、初中在督导责任区(含原学区)取得的名次至少有二次统考居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非统考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近五年(2010年4月至2015年3月)个人至少有一次获县教育局及以上表彰(含课件制作、竞教、论文获奖等)或本人所教学科指导学生至少有一次获县教育局及以上指导奖(均以获奖文件或证书为准)。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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