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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雅安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公告(2)

2015-03-17来源:本站采编

(三)职位调整

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3︰1的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的开考比例)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若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市公安局具体实施。

面试结束后,市公安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面试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员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占综合成绩的20%。达不到差额考察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遴选考试其它职位中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考察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对认定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确定体检人选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体检。

(六)体检

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因此出现空缺的,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办理手续

市公安局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借调手续,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对试用期满经考核适应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按照《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试行)》要求,遴选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3.本公告由雅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2308410(雅安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0835-2223661(雅安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4.此次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

监督电话:0835—2308417(雅安市公安局纪委)

0835—2360699(雅安市人社局监察室)

0835-2852080(中共雅安市纪委信访室)

附件:1.雅安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职位表

2.雅安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报名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公安局

2015年3月1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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