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和《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试行办法》规定,以及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1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 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由蒲江县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详见《2015年上半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4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应聘人员填写《2015年上半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投递到电子邮箱(44694263@qq.com)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5年3月16日—4月3日
2、方式:网上审查。资格初审情况在应聘人员报名后一个工作日通过邮箱回复或电话方式通知到本人。
(三)资格复审
1.时间: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蒲江县大北街45号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本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②《2015年上半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一式三份。③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国外或港澳台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④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⑤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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