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1来源:本站采编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确定为报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的拟聘人员,报送材料还应包括: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材料。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省人社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学校凭省人社厅的确认批复,通知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学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10日~2015年11月30日。
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九、纪律与监督
本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8-62739219、62739221(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尹老师、陈老师
联系人信箱:cyrsc@cmc.edu.cn
监督电话:028-62739071(成都医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028-86147719(四川省教育厅纪检监审处)
附表:1、《成都医学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成都医学院
二O一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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