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6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加大市场化招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力度,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选四川光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四川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四川光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是由南江县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其中货币资金0.5亿元,实物资产9.5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管理、水上游乐、休闲健身活动、旅游产品(商品)开发与经营、宾馆饭店、会务服务、旅行社、餐饮娱乐、旅游客运、观光车、索道、缆车、轨道交通、传媒、旅游地产等。
二、招聘职位
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四川光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1名。
三、薪酬待遇
年度薪酬30万元(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具体按企业经营目标制定薪酬管理办法。
四、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均可报考。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2、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思想解放,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年龄:52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1日。
2、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招聘范围: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式聘用的,按有关规定自动解除公职身份)。
4、任职及工作经历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⑴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科实职以上领导职务3年以上;
⑵具有四上企业2年以上董事长或总经理任职经历;
⑶具有四上企业3年以上副总经理任职经历;
⑷具有四上企业5年以上中层正职任职经历;
⑸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从事金融、财税、审计、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国有企业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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