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3来源:本站采编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不含乡镇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5.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不含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事业人员)。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7.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2.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开具证明(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递补资格复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发布递补资格复审公告。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于2014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6:00)按照统一要求到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
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三、面试事宜
(一)面试报到及交费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持资格复审单位发放的《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2014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交面试费每人80元;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务必于2014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交面试费。凡未按时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和交面试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各职位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发放给考生的《面试通知书》中明确。
四、体能测评
法院系统考录的司法警察体能测评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附件下载
1.广安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广安市2015年法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广安市2015年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4.资格复审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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