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3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部分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一)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入闱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情况已于2014年12月2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查询。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按照“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参加完全部应考科目)的笔试平均成绩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之规定,经测算,可入闱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分别为:医技药岗位36.398分、护理岗位38.988分、其他综合岗位40.91分。笔试成绩未达到上述最低控制成绩的考生不得入闱面试前的资格复审。
二、岗位招聘计划调整
三台县中医院麻醉岗位(岗位编码1414015)。根据笔试情况和招聘单位申请,经研究,同意按紧缺岗位开考,招聘计划不予调整;
三台县人民医院护理岗位(岗位编码1414009)。调减招聘计划2人,调减后招聘8人。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12月11-12日(星期四到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三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联系电话:0816-5332323)。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绵阳市2014年下半年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5、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
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 递补资格复审
1、因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
2、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自行与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16-5332323)联系所报考岗位是否具有递补机会,并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不作任何通知)。递补资格复审考生于2014年12月12日下午(4:00-5:30)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等待递补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应为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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