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自人发[2005] 2号、自沿委办[2004] 81号文件要求和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〇一四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公告》规定,为确保自贡市二〇一四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教师(沿滩区)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与规范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的组织
本次面试工作在沿滩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区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沿滩区招考主管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
二、面试人数及面试原则
1、同一岗位(岗位代码)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依次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高于3:1(含3:1)低于20:1(含20:1)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考聘比,进入面试最后一名考生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2、考聘比(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并按照《公告》的规定,划定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60分为准,达到最低合格线的,等额择优聘用,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3、面试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面试项目及成绩评定标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每位考生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五个评委评分按简单算术平均后为考生的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1、面试形式: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即结构化面试和普通话水平测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审题3分钟,答题时间12分钟(结构化面试9分钟,占面试成绩的80%,普通话水平测试3分钟,占面试成绩的20%,二项合计得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评委现场评分。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四、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4年8月20日至8月21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报考《沿滩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个人网上报名信息中直接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料(1、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2、在职教师报考还须出具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的证明材料;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到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沿滩区政府大楼414室,联系电话:5538225)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4年8月25日前(25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递补后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本次面试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分组
面试按不同的岗位代码分三个面试小组进行面试。
(三)面试评委会
面试小组的面试评委会成员由7人组成,以差额抽签方式产生。
(四)面试考务工作小组
面试考务工作小组负责面试的计时、计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新版临时身份证有效),于2014年8月28日上午7:20准时赶到面试地点,按现场指示牌经验证后进入候考室,迟到30分钟未到场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成绩评定与公布:面试当天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9月5日统一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七、面试收费
面试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80元/人收取。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交纳面试费。
八、面试工作监督及纪律要求
面试是招考工作的关键环节,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坚持标准,秉公评判,确保面试公平、公正,实现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目标。评委及现场工作人员有需回避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工作时间内,评委及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接待其他人员。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服从组织领导,平等竞争,服从评判,出现问题应找组织反映,不能违纪违规,妨碍面试正常工作。
面试的全过程由区监察部门和参加面试的考生共同进行监督,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应回避的人员或违规的现象,应当场向区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人员报告。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