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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有关事宜的公告(1)

2015-05-15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县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泸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县政府办公大楼旁,教育系统岗位在县人社局底楼人力资源市场、卫生系统岗位在县人社局底楼一会议室、非教育卫生岗位在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对象

(一)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编码2015121001——2015121079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30.69分,编码2015121080——2015121149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7.42分。

四、相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本人学生证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港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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