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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体检事项的公告

2015-05-1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7:30在眉山市彭山区区政府(西街98号政府大楼三楼)集中,统一前往医院。

二、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的人员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报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正面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300元(以医院收取为准)。

(二)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彭山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附: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体检人员花名册(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

2015年5月14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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