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共29个岗位)
单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拟任职务 |
考调名额 |
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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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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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办公室 |
职位一 |
文秘人员 |
科员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中共党员 |
加试写作 |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
职位二 |
工作员 |
科员 |
4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28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 |
加试写作 |
中国共产党宜宾市翠屏区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职位三 |
工作员 |
科员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28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 |
加试写作 |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职位四 |
办公室工作员 |
科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 |
|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职位五 |
工作员 |
科员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30周岁及以下 |
|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职位六 |
工作员 |
科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管理学门类 |
限男性,30周岁及以下 |
加试写作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
职位七 |
工作员 |
科员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法律资格证书》A证;年龄38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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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法院 |
职位八 |
法官 |
科员 |
6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取得《法律资格证书》A证;2、男,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女,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3、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除外 。 |
特别优秀的条件:1.担任单位中干副职及以上职务;2.有从事审判、执行或其他法律工作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3.近三年年度考核其中两次以上优秀或立功的;4.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办案能手”或“优秀法官”或“优秀检察官”称号的。(以上条件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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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法院 |
职位九 |
行政人员 |
科员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近三年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2、男,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女,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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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员会党校 |
职位十 |
办公室工作员 |
科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中共党员 |
参公单位 |
翠屏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职位十一 |
国库支付中心工作员 |
科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参公单位 |
宜宾市翠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职位十二 |
执法类工作员 |
科员 |
4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 |
参公单位(基层执法人员) |
宜宾市翠屏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
职位十三 |
卫生监督员 |
科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门类 |
限男性 |
参公单位 |
宜宾市翠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职位十四 |
工作员 |
科员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动物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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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单位 |
备注:根据相关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参公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考2014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中的职位一至职位九的岗位:(1)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2)原为机关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调入参公事业单位的;(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考试录用的。 其他参公人员限报职位十至职位十四。
详情(报名、考核、录用等相关事宜)请查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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