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9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遂组通〔2012〕158号)文件要求,决定公开遴选2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到市信访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
全市。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熟悉信访政策和制度,热爱信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在编在岗,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 周岁;在基层信访工作岗位工作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报考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资料。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 1月8日-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遂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303室(河东环岛商务中心9号楼303室,电话2310313)。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经审查合格后,填写相关报名表册。
五、开考人数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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