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7来源:本站采编
2.终审。各招聘部门对报名者资格初审完毕后,将报名者所交材料留存,待考察考核结束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终审。
资格终审主要是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对其政治思想、报名资格等进行终极审查。
六、考察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一)考察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
(二)结构化面试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样表、模板由市人社局统一制定,面试题本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印制。面试考官由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专家担任,应当由5-7人组成。
七、聘用程序及有关规定
(一)确定试用人选。根据考察考核排名,按招聘岗位1:1确定试用人选。
(二)试用。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试用不少于三个月(在用人单位的实习期,可视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填写试用评语等,并汇总试用情况,书面提供试用考察结论,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试用期内高校毕业生按照硕士研究生1800元/月,本科生15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二)健康状况检查。对试用考察结论“合格”的毕业生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后,由市人社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三)公示。试用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对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与其本人签订《三方协议》,协议时间定为1年(医疗卫生类专业可续订协议,但时间不超过2年)。签订《三方协议》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参照用人单位同等条件在编职工执行,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按原经费渠道解决。
(五)正式聘用。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期满,考核合格者,经市人事管理工作小组研究同意,纳入所在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中:医疗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应当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一经聘用,最低工作年限不能低于3年(不含协议期)。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校园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请各招聘部门大力宣传广汉的风土人情,让每一位参与者和关心者,能够感受到广汉人“开放合作”、“大气包容”的胸怀,体现广汉对人才的渴望。
(二)各招聘部门要认真做好校园招聘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要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以确保所有的工作环节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地有序进行,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本次校园公开考核招聘与参与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各招聘部门告知参与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动态信息,告知参与者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为保证校园公开考核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对违反人事纪律、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等情况,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本实施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5223851
附件:广汉市人才引进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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