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解决服务基层人员就业问题的通知》(南组通[2014]75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高坪区决定面向全区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1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高坪区2014年11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面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本公告所称“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系指:“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服务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
《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 22日至 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高坪区鹤鸣西路71号,原高坪区劳动局大楼)报名(联系电话:0817-3317926),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含续聘合同)、考核材料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 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报名现场报名;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有座机号码的要注明区号,留存手机号码时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由区委组织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填写《报名志愿表》时,报考单位统一填写为“乡镇事业单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