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1来源:本站采编
3、资格审查: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经初审合格后,应当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考生原单位或就读学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提供学校相应证明。
(二)面试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2014年12月下旬进行的集中面试考核,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面试时间地点届时电话通知)。
(三)考察及体检
2014年12月下旬对考生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合格与否以体检医院结论为准,本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若不符合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求,取消该岗位引进。体检人员按招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
(四)办理引进手续
根据面试(面谈)、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人才办具体办理审批和引进手续。如考生放弃报考职位,在充分征求用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依次递补的方式与愿意服务武胜的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对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后,非特殊原因辞职的,须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五、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
(一)引进具备公务员身份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安排到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使用相应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用人单位有事业编制(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的,使用本单位事业编制;无事业编制的,使用县人才储备中心编制。
(二)用人单位在5年内给予引进人才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共计4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补助总额的20%(8000元整)。若聘用人员在武胜工作未满5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将收回聘用人员所得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
(三)在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引进人才3000元生活补贴。
(四)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五)引进人才在武胜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自费出国、脱产学习、调离武胜相关事业单位,否则将按照协议支付一定费用的违约金。
六、报名地址、网络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1、邮箱: 49768629@qq.com
2、联系人:刘老师 15983456033
谭老师 13547531033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人才办负责解释。
附件:1、广安市武胜县2015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胜县人才办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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