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1来源:本站采编
(二)报名所需资料
1.《经开区2014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
2.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和所需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 相关职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原件)1份。
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即开始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核招聘中,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缴费
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四川省相关规定缴纳考核费80元。
(五)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并缴费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经开区党群工作部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用综合面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报考者综合素质和相应专业技能等。被聘用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的70%。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
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
对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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