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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2014-11-19来源:本站采编

原件核对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含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和勤工助学经历。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报考面向成都市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缴费标准:原件核对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在金牛政务信息网进行公布。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区民兵训练基地岗位,如总成绩相同,转业退伍军人、随军家属或有人武部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若上述条件均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由招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金牛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金牛区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3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五)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区监察局将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8-87705731(金牛区监察局)

咨询电话:028-87705567(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7507505(金牛区卫生局)

报名网站: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金牛政务信息网(www.jinniu.gov.cn)

附件:成都市金牛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都市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 1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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