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8来源:本站采编
(二)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七、考核
由会东县人社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会东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报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会东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本次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根据总成绩和所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选岗时间不参加者,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系2015年毕业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先与县教育局和用人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会东县考聘高中教师补充协议书»。签订协议后,于2015年8月20日前到会东县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出具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并提交个人档案、报到证后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违反协议。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县人社局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5426309(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422612(会东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34-5422463(会东县纪委监察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0834-2194699 0834-2193262
附件:会东县2014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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