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合江县2014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合江县2014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4-11-1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和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评价,了解应聘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档案等是否真实;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三)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需在当日当场提出复检要求,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可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的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照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均可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社局、合江县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5858696(合江县卫生局)

0830-5269814(合江县人社局)

附件:1. 合江县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 合江县2014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江县卫生局

2014年11月12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