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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射洪县卫生系统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3)

2014-11-11来源:本站采编

(五)考察

由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于在体检和考察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违反相关考核招聘规定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先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向用人单位报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资料原件,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经主管部门复审后报县委编办办理编制确认手续,再将以上资料统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审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完善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和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体检等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等方式予以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察、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25—6839212)、射洪县卫生局(咨询电话:0825—6622614)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射洪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2.2014年射洪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2014年射洪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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