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4来源:本站采编
四、体检
依据各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金堂人才网(www.cdjtrc.com)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及报到
(一)岗位代码相同的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岗位分别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拟聘者选定聘用单位。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即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按本公告考核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金堂工作不少于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此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8-84923539
政策咨询电话:028-84997012
本公告由成都市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金堂县公开考核招聘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岗位条件表
2、《2014年金堂县公开考核招聘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岗位报名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