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3来源:本站采编
(四) 体检、考察
按照不同报考岗位,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体检人数与考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组织考察的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青川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五) 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六)公示
拟调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配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本公告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川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6543
青川县卫生局 0839-7202658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9-7201356
青川县纪委、监察局: 0839-7202492 7202525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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