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2来源:本站采编
为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现就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司法社会工作者岗位工作人员,是指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各乡镇(街道)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14名。其中双河街道招聘2人,古桥街道、华龙街道、阳和镇、高兴镇、观音溪镇、溪口镇、庆华镇、明月镇、永兴镇、禄市镇、天池镇、红岩乡各招聘1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行为;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5.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年龄在20—40周岁。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男性年龄放宽至50周岁,女性年龄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书的人员;
(2)具有法律服务工作经历,或曾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成立由市人社局、市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3日―11月3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华蓥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8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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