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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3)

2014-10-17来源:本站采编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公示栏内公示。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学历为中专的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其文凭真实性进行核查。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额可依次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仅限越西县林业局、越西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中乡镇卫生院具体聘用单位详见附表2),并办理聘用手续。选择聘用单位通知公布后,选择聘用单位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在签订《聘用合同书》的同时还须签订《服务协议书》,协议要求新聘人员在越西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6年后才能申请调离或辞职,对违反《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招工作由中共越西县纪委、越西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6号)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越西县委组织部和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越西县委组织部 0834-7616180

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612876

监督电话:

越西县纪委、越西县监察局 0834-7612420

附表1:《2014年越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表2:《2014年越西县乡镇卫生院各招聘岗位聘用单位表

中共越西县委组织部 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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