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6来源:本站采编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在职在岗人员、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4日— 30日。考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凉山民族师范学校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具体地址:西昌市海滨北路2号。
3、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5、资格复审:由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到凉山民族师范学校领取《考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面试
1、考试工作具体由凉山民族师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者通知本人到校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工作由凉山州教育局和凉山民族师范学校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凉山教育局和凉山民族师范学校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确定。
3、笔试开考比例为3:1,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比例为6:4。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凡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牵头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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