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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14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的公告(3)

2014-10-15来源:本站采编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情况报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研究确定。

(五)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2-3350130

咨询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812-3335886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12-3355727,0812-3325158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附件:

1.《攀枝花市2015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攀枝花市2015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报名信息表

2014年10月1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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