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资委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职位
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工作人员2名(参公)。
二、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遴选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遴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已完善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手续。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四)乡镇公务员(参公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五)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工龄不足3年的,每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六)熟悉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方面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应用和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七)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10月21日。
所有报考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五)国家有其他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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