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0来源:本站采编
笔试工作由前锋区组织人社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广安市前锋区人社局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和前锋区人社局网站公告。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科学与技术、应用文常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等方面基本知识的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4年11月中旬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和前锋区人社局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面试工作由前锋区组织人社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照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末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缴费收据(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分别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前锋区人民政府网以及前锋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前锋区人民政府网以及前锋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前锋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和前锋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前锋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分别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和前锋区人社局网公布。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前锋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分别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和前锋区人社局网有关网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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