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转发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南人社通[2012]172号)的规定,经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批准,我校将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上发布):
一、公开考核聘用岗位名称及名额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公开考核聘用的对象、范围、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应用经济学类或公共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面向全国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且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4)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愿意在本校工作5年以上。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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