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2名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绿化养护岗位
(二)对象和范围:面向全国直接考核招聘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报考该招聘岗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取得园林专业本科学历并具有园林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方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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