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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2014年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引进卫生技术人才公告(2)

2014-09-22来源:本站采编

5、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由石棉县卫生局具体负责。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石棉县卫生局(地址:石棉县新棉镇彩虹路9号行政中心11楼 )

4、须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2张。

5、考生如果是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石棉县卫生局会同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形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由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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