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4来源:本站采编
为满足我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编制内直接考核招聘高中语文教师2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小学特教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试网(http://www.pzhpta.gov.cn)、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中在职中小学教师须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10月13日—1996年 10月13日期间出生)。
3.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报考者学位证、学历证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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