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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县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2)

2014-09-22来源:本站采编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9月25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5楼)(咨询电话:0831-5426302)。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体能测试:1000米、立定跳远、4×10米往返。体能测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在参加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折合后的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待面试结束后划定最低聘用分数线。面试缴纳面试费80.0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一次性缴纳。

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是否符合范围、对象和条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即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与县公安局签订合同。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工作,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待遇按高县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管理、使用。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5426302、5365479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县公安局

2014年9月1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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