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7来源:本站采编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十、本公告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866508
监督电话:0834-3866565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9月16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