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3来源:本站采编
2、体能测试:五个项目,分别为:①100米徒手跑;②100米负重;③单杠;④双杠;⑤1000米越野跑。体能测试前签订《自愿申请参加体能测试声明书》。平均每项20分,共计100分,驾驶员需持B2及以上驾照,并通过交警考试合格。
3、面试:在笔试、体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相加的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队员、驾驶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10%。
四、体检及政审考核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照体能成绩排序,体能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由体检本人支付。
体检合格后考生填写政审审批表,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政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一的,居住地派出所需同时签署意见。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试用期和待遇
政审合格后由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聘用。对被聘用人员实行为期2个月(含集中训练时间)的试用期,并由聘用单位对其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情况、一日生活制度的表现及遵章守纪情况等方面,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其月工资收入按照区政府统一核定标准发放,工作时间两班倒,队伍实行军事化管理,统一食宿。合同聘用期内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保险。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830-2589686
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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