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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2014年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招聘公告(2)

2014-09-12来源:本站采编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见附表《2014年乐山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考核招聘方式

1.联系时间及方式:应聘者在2014年9月30日前直接与金口河区卫计局联系(需准备资料:①《2014年乐山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信息表》2份(该表由各县卫生局、人社局存档。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联系人: 郑鸿 联系电话:2711041

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53号。

2.考核方式:实行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直接考核确定。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由金口河区卫计局、人社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由金口河区卫计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并在金口河新闻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再上报乐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服务期合同和办理聘用等手续。

附件:1、《2014年乐山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1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信息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4年9月1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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