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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泸州市纳溪区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4-09-11来源:本站采编

(7)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8)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四、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资格审查合格后随即发放《准考证》。

3.报名地点:纳溪区教育局会议室。地址:纳溪区政府大院教育局;联系人:罗杰;联系电话:0830-4212407。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是区外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期内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

(2)《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3)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区外人员还需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职位有工作(从业)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中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遇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情况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 考察

按照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由人社局与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列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察后用人单位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向区人社局书面提出取消职位的申请,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该职位选调。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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