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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成都市成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2014-09-09来源:本站采编

如系在职者,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如系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尚未落实接收单位者须提供档案所在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

原件核对校验要求:原件核对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成华区门户网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额名额不再递补。

3.开考比例:1︰6,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成华区门户网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通知。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

公共类:笔试折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

3.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五)总成绩公布:总成绩于2014年12月1日前通过成华区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主考机关另行规定。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四)体检及考核环节出现的空额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通过成华区门户网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八、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成华区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如系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4331007。

报考者的具体岗位咨询:成华区新闻中心84326579 。

监督电话:成华区纪委(监察局) 84311969。

查询网站:1、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2、成华区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

附件:1.2014年成都市成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4年成都市成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成华区委宣传部

2014年9月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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