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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2014年公开招聘技术人才简章(3)

2014-09-07来源:本站采编

体检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与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单位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五、考核

由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具体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需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按照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凡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成都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小组或其上级主管监督部门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无法联络举报人等,一律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人员管理

1、入职管理: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的综合评价意见,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天府新区组织部(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后,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2、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二个月,原则上聘用期不少于2年,聘用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3、薪酬福利:参照《成都市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成府发[2010]37号),社会招聘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为10万元人民币),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财政承担。每位乡村规划师由基本薪金(占总额的80%)和业绩薪金(占总额的20%)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金是年度工作的基本报酬(购买社会保险的工资基数),按月发放,并由签订劳动派遣合同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个人所得税等。业绩薪金是工作业绩的报酬,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度发放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业绩薪金。

4、绩效考核:实行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局和镇(街道)双重管理和考核。规划建设局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核算乡村规划师绩效工资;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劳动派遣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为保证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8-61889797

报名咨询电话:028-62811175

报名咨询地址:成都市宁夏街136号成都人才大厦4楼404室

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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