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3来源:本站采编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遴选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州卫生局及凉山卫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州卫生局及凉山卫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四)、复检。首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若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考核
州卫生局及凉山卫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相关人的认识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州卫生局及凉山卫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州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州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递补,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州人社局,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及核准备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凉山卫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凉山卫校审核后,报州卫生局、州人社局审批。办理上编制、核工资基金、调(流)动、聘用等手续。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整个遴选过程,由州卫生局监察室全程监督指导,并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卫生局、凉山卫生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凉山卫生学校人事科 0834-2163460
监督电话:州卫生局监察室 0834-2192108
附件: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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