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3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崇州市卫生专业技术方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6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原则上招聘人员年龄要求32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学位且取得中级职称、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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