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9来源:本站采编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前锋区人民法院2014年公开考调法官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原件到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
2. 资格复审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由高至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前锋区人民法院2014年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法律资格职业证书;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任命文件(原件)和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
3.面试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务必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前锋区人民法院2014年公开考调法官报名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100分。
4.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考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考调人员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只可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拟考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选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及考察合格后不按时报到上班出现考调名额空缺的,按分数高低等额递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其他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2、确定拟调人员。公示期届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由前锋区法院党组审定拟调人员。
3、调动。公示期满经院党组审定的拟考调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调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实施回避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在考调过程中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相应惩处。
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前锋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 系 人: 程刚、高盼
联系电话:0826-2883901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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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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