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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港开发区大队关于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2)

2014-08-15来源:本站采编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情况,按录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消防大队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对体检空缺人员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内容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总部制定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政审。

  (六)岗前培训

根据政审情况,拟定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分岗位由大队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为正式录取对象。

五、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录用办法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达标的正式录用。

(二)待遇

1.录用后单位将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其中“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按照国家劳动部门规定比例承担,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或单位代扣。

2.工资标准:保底基本工资按2500元/月(含高危岗位补贴);绩效考评奖励按普通队员120元/月,班长、驾驶员240元/月。

3.录用后的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由消防部队统一按标准发被装(被装费平均每年1200元),由单位提供住宿,生活按照部队标准供给(每人每天25元)。

4.休假:每月休假8天,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5.每年年终录用单位将对专职消防队队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队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规章制度的,将给予辞退。合同期内,若队员无故解除合同,录用单位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附则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临港开发区人力社保局、监察审计局的指导和监督。

监督电话:(0831)-5108937、5108027。

综合应急救援队员体能考核标准

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港开发区大队

2014年8月1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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