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解决我县农村专业教师缺乏的矛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5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平昌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符合公告及《职位表》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应于报考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考生年龄为18-30周岁(1983年8月23日至1996年8月23日之间出生)。
(三)限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8、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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