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4来源:本站采编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会同选调单位负责。
(三)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
笔试费、面试费在报名时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4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领取地点:昭化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昭化区元坝镇晋寿路46号)。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讲课)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解读高考模拟试题,面试(讲课)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分值均为100分。
1、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于2014年8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考试工作结束后3日内,考试成绩及排名在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昭化教育网公示,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区教育局和选调单位根据选调名额和考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教育局及选调单位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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