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4来源:本站采编
各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10月2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以人社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审批手续为结束,此后不再递补人员。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
报名服务电话:
雅安市中医医院:0835—5195525;
政策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5—2223370;
雅安市卫生局 0835—2223054
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周末除外)
附件:1.《雅安市市级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专业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雅安市市级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卫生局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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