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4来源:本站采编
3.报考材料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雅安市市级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3张。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直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发给《面试通知书》,同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实施。面试时间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原则上在8月底前结束。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背景的岗位,可适当增加专业测试内容。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面试结束后5日内及时组织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可由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工作应于9月30日前结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单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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