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1来源:本站采编
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传真报名
传真号码:(028)87105857
采取传真报名方式的,应在报名时提供《都江堰市2014年成熟型教师公开选调应聘资格审查表》并注明联系方式。并于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到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验证。
(二)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方式
此次公开选调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者报名合格后,缴纳面试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人。
(二)面试方式: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以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面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排序;如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由面试考核小组进行加试)。
七、体检
依据选调岗位及选调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调档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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